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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池标准制定需借鉴充电器标准前车之鉴

时间:2007-7-23 8:49:06 | 信息来源:

  2006年12月14日,信产部颁布《移动通信手持机充电器及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这项充电器的统一标准对行业的震动很大,也引起了部分国外厂商的反弹,后来有关部门不得不给终端厂商半年的“缓冲期”。

  按照规定,从2007年6月14日起,入网的所有新品手机必须通过充电器标准认证,否则无法获得入网许可。记者了解到,6月14日之后推出新机型的国产厂商已经陆续推出通用充电器,一些国外厂商仍然要等到今年年底方能实现充电器通用。

  统一手机充电器并不是要求所有的手机都配置相同的充电接口和充电器。手机造型不会改变,只是手机充电器略有不同而已。业内人士介绍,接口依然是各厂商不同的充电接口,只是将以前的充电器线分为两个接口,一边连接原来的接口,另一边连接一个USB接口。也就是说,摩托罗拉依然是扁型接口,诺基亚依然是小圆插口,充电器标准只是要求在充电器的一端“改装”上一个USB接口。

  可是,在手机充电器标准颁布的初期,各手机厂商都比较抵触,因为充电器的统一会造成一定的经济影响。特别是给各大终端厂商提供充电器的供应商,将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举例来说,诺基亚原装充电器售价百元以上,现在只需花几十元买根线就可以了。

  不过,随着通信行业的发展,充电器通用已是大势所趋。

  来自信产部的数据显示,截止2007年5月31日,已经有14家企业15种型号的统一接口手机充电器获得认证,得到泰尔认证中心颁发的带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产品认证认可标志的产品认证证书,这些企业包括摩托罗拉、诺基亚、联想、波导、海尔、康佳等国内外终端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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